濕疹這種變化多端的疾病,醫師不只是要「對症下藥」,還要思考到更源頭的誘發因子,以及想辦法預防持續惡化等許多面向。在不同時期的濕疹可能代表不同的成因、不同的症狀,自然會有不同的治療方式。
醫師通常會依照患者的病史、接觸以及症狀來推測這是內因性濕疹還是外因性濕疹。如果患者在發作之前有特別接觸過什麼物質、吃過什麼食物,或者是明確找到某個外在因素跟濕疹發作的關聯性,這樣的狀況通常是外因性的濕疹。醫師會先請患者避開接觸這些誘發的因子,並同時緩解病治療症狀。例如泡溫泉之後開始起紅疹,可能是泡熱水誘發的乾燥性皮膚炎。摸了某種金屬後突然手開始紅癢,可能是接觸性皮膚炎。這些都屬於外因性濕疹的。
但如果找不到外在的誘發因子,就要考慮是內因性濕疹,通常這跟體質有關。異位性皮膚炎、汗皰疹、脂漏性皮膚炎…等這些都屬於內因性濕疹。搞懂內因性與外因性之後,接下來會濕疹的病程分期,來決定治療的方針。
在急性期的濕疹,要先思考誘發的原因。例如嬰兒、孩童、青少年可能是異位性皮膚炎這類的體質因素,成人如果發生在手指就要考慮汗泡疹,如果在接觸了特殊物質後發作則要考慮接觸性皮膚炎。醫師會先建議避免誘發的因子,並且開藥進行消炎、止癢,並且預防感染,目標是避免急性濕疹嚴重發炎或反覆發作。因為嚴重的發炎、感染,以及反覆的發炎反應會使皮膚每況愈下,進展成亞急性甚至是慢性濕疹。
在亞急性期的濕疹,如果進展到這個階段通常代表患者之前已經反覆急性濕疹發作過一段時間,暗示著患者有濕疹的體質,並且皮膚的表皮層已經不是健康完整的狀態了。因此醫師除了症狀治療以外,通常還會提醒患者避免各式的誘發因子,並且強化保濕,希望讓已經受損的表皮能夠逐漸復原。
而慢性期的濕疹,表皮已經反覆嚴重發炎一段時間,粗糙、不健康的表皮很容易就又會引起發炎。這個階段的治療重點會放在積極保濕,讓新的角質能夠逐漸取代受損的角質,回到健康的皮膚狀態。以下介紹一些常用的症狀治療藥物:
外用類固醇可以在輕微至中度嚴重程度的濕疹達到不錯的消炎以及止癢效果。但長期使用會擔心皮膚萎縮或變薄的副作用,因此醫師有時會使用局部的免疫抑制劑(topical calcineurin inhibitor,例如 tacrolimus or pimecrolimus)來幫忙控制疾病。
抗生素與抗黴菌藥物分別會被使用在伴隨細菌或者是黴菌感染的濕疹患者身上,這類藥物可以控制感染,避免感染讓濕疹更加嚴重,但這類藥物一定要配合醫囑吃完整個療程,避免產生抗藥性害人害己喔!
抗組織胺是常見用在濕疹患者身上用來止癢的藥物。雖然有些專家認為這類藥物實際的止癢效果不強,有效的原因可能是因為嗜睡的副作用。研究也發現會產生鎮靜效果的抗組織胺(diphenhydramine, hydroxyzine, and cyproheptadine)比較有效,嗜睡負作用弱的抗組織胺效果就比較差。
但有些非常頑強的濕疹,光是做到這些還不夠。近年來國內外對於難治、反覆發作的濕疹使用濕敷療法越來越流行。原理基本上就是把濕疹的患處用厚厚的保濕產品,有時甚至會混著藥膏包覆起來,讓濕疹的部位更完整、更持續地保濕,並且讓藥效發揮得更好。在積極的濕敷療法下,許多患者都可以達到非常好的治療效果。除此之外,照光療法也是濕疹治療的一個選項。使用特定波長的光線照射患處,可以透過局部調控免疫的方式,達到緩解發炎的效果。只是這類治療通常不能求速效,往往需要一段時間的療程,才能發揮比較好的作用喔!
醫生採取每種治療方式,背後會有一套邏輯與想法,當你對醫師使用的藥物有疑慮的時候,請一定要直接跟醫師討論。如果出現任何藥物副作用,也請打電話回去給診所或藥師詢問,這都是可以透過正規的醫療處置降低副作用或相關風險的。請避免自行調整用量或者是自行停藥,不然很容易淪為醫病雙輸的局面啊!